国内统一刊号:CN63-0028 海东日报社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民和2人返乡不报备被行拘

本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刘英福)近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拒不执行该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决定、命令的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人马某玉、张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目前,因马某玉已被居家隔离,待隔离期解除后依法对马某玉、张某执行处罚。

4月12日7时许,民和县公安局前河派出所接到通知,4月11日22时许,前河乡张家寺村村民马某玉从西宁市城东区乘坐黑车返回家中,马某玉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请查处。

经查,马某玉于4月3日从广东省东莞市到达西宁市城东区后,一直在城东区某招待所居住。4月11日16时许,张某驾车前往西宁市城东区后联系马某玉,将马某玉载回民和县。在车辆经过民和县莲花台疫情防控检查站时,马某玉明知其行程码有广东省东莞市(带*)、青海省西宁市等内容,无法正常通过检查站,在与张某商议后,故意隐瞒行程、更换其妻子手机号码获得虚假行程,违规通过疫情防控检查站,进入民和境内。期间,张某收取马某玉车费100元。到达民和县城后,马某玉前往民和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后张某将马某玉送往前河乡张家寺村后返回民和家中,马某玉在乡、村干部的安排下进行居家隔离。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为,马某玉故意隐瞒行程、更换手机号码获得虚假行程违规进入县域境内,张某协助马某玉通过疫情防控检查站,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马某玉、张某对其涉嫌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马某玉、张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和县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举报私自以非正规渠道、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县域内等违法违规行为。

--> 2022-04-15 1 1 海东日报 content_21010.html 1 民和2人返乡不报备被行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