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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海东市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本报讯(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徐有瑛)记者从海东市纪委监委了解到,截至7月3日,三届市委第二轮4个巡察组先后完成了对市农业农村局等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工作,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圆满结束。

据了解,2月下旬至6月下旬,市委4个巡察组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9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41条,问题线索9条。为促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市委4个巡察组根据市委部署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传达了市委书记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整改是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特别是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以落实整改带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堵塞漏洞,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实现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以整改工作实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责、积极履责、认真尽责,按照《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规定,以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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