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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DIP支付力促医保改革

本报讯(记者 巴迎桂)自海东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为青海省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城市以来,海东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市DIP试点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积极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医保支付方式,全力推动DIP试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为确保高质量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市医保局及时成立了海东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领导小组,制定《海东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力推进DIP付费改革工作。适时与国家研究院指导专家沟通汇报,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对全市编码员的培训,开展多轮DIP目录本地化和分值协商谈判,与全市DIP试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补充协议,开展住院历史数据付费模拟等工作,逐步扩大全市DIP支付方式改革范围,着力破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支付方式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组建海东市DIP付费试点工作专家组,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示范医院现场讲解等方式,切实提高医保经办人员、医务人员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改革提供技术和专业性人才支持。自试点改革以来,累计开展DIP业务培训14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为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同时,开展分段分类实施,推动DIP试点改革落地见效。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海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完成辖区内75家试点医疗机构年终清算和DIP实际付费,其中二级医疗机构22家,一级医疗机构53家,DIP付费病例76059例,月度结算支付17471.11万元,预留质量保证金1941.23万元。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通过采集辖区内129家试点医疗机构近3年住院结算数据形成海东市本地DIP目录库,覆盖病种数量2962个,其中核心组1767个,综合组1195个,启用年龄分型辅助目录和疾病严重程度辅助目录。收集123家医疗机构结算清单数据并入组,进行1至5月份违规数据筛查和特病单议申诉并付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共155家,DIP付费医疗机构占比达到79.35%;共结算60449人次,试点医疗机构入组例数为65905例,出院病种覆盖率为91.72%;基金支付13373.93万元,同期所有医疗机构出院患者医保基金数为17017.25万元,医保基金覆盖比例为78.59%。

根据清算结果,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次均住院费用同比分别上升了4.30%、6.54%,次均统筹支出费用分别上升了3.47 %、5.49%,病例组合指数由0.9482上升为1.0627,同比增长了12.08%,患者个人负担由32.64%下降为31.18%。通过DIP试点改革,全市医疗机构收治患者治疗难度明显提高,收治重症患者比例逐步上升,医保基金安全更有保障,患者负担进一步下降,DIP试点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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