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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取得阶段性成果

——专访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

□新华社记者 王辰阳

2022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监测到鱼类193种,比2020年增加25种;2022年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为1249头,实现自2006年有调查统计以来止跌回升的历史性转折;制定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当前,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进入收官阶段,鱼翔浅底、人护清流的生态图景徐徐展开。

日前,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长江“十年禁渔”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长江生态持续向好

“快看!又见江豚了!”在安徽的铜陵、安庆长江沿岸,总有市民面对江豚的出现兴奋不已,有“微笑天使”之称的长江江豚是长江流域独有的物种,曾一度濒于灭绝。

“长江禁渔已经初见成效,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经评估,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的生物完整性指数较禁渔前提升了两个等级。”马毅表示。

长江的区域代表物种资源恢复较好,比如长江上游2022年监测到特有鱼类14种,比2020年增加4种;部分物种分布区域明显扩大,长江刀鲚能够溯河洄游至历史最远水域洞庭湖,多年未见的鳤在长江中游及洞庭湖出现频率增加。

长江生物多样性修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马毅表示,针对珍稀物种全生活史的薄弱环节,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长江江豚主要分布区的栖息地保护,突破全人工繁育技术。对中华鲟开展产卵场江段自然繁殖试验,防止野外种群灭绝。实施长江鲟自然种群重建计划,加大增殖放流和监测力度,恢复长江鲟自然繁殖。

根据禁捕后资源恢复状况,有关部门将科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防止外来生物侵害。针对部分禁捕湖泊水库等相对封闭型水域内部分鱼类资源快速恢复的情况,开展生态捕捞和大水面增殖渔业试点,坚持“一水一策”,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规范。

渔民安置有序到位

55岁的上海崇明人张红伟曾是长江渔民,当了十来年的船老大。崇明率先全域退捕后,张红伟拆解渔船上岸,凭借一技之长在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找到一份新工作。“捕鱼是为了生计,护鱼是为了子孙,现在感觉身上的责任更重了。”

截至2023年一季度,中央与地方累计落实禁捕退捕补偿补助资金272.31亿元,有力保障了禁捕退捕资金需求。马毅介绍,目前沿江约16万名有转产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实现应帮尽帮,符合参保条件的约22万名退捕渔民实现应保尽保。已有4.4万人开始领取养老金,占退捕渔民总数的20%左右。

各地充分发掘农业生产、企业吸纳等就业渠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发“护渔员”等公益岗位,确保退捕渔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禁渔效果怎么样,渔民生活好不好是关键衡量指标之一。我们认识到很多退捕渔民年龄偏大、劳动技能单一,对他们的总体保障水平还要进一步提高,要关心他们的就业、子女上学、重大病患情况,及时给予帮扶。”马毅说。

避免“破窗”效应巩固禁渔成果

马毅介绍,截至2022年底,长江流域15个有禁捕任务的省、直辖市共有农业综合执法(渔政执法)机构1079个,持证执法人员超过1万人。各地还组建了渔政协助巡护员队伍,巡护员已有2.5万人。一方面补充了监管力量不足,另一方面提供了公益性岗位成为退捕渔民转产安置的重要途径。

与此同时,落实禁渔工作的装备力量明显提升。截至2022年底,执法队伍的船艇、码头等装备能力达到禁捕前的2倍以上,1066架无人机、10256套视频监控设备等总体覆盖了长江、鄱阳湖、洞庭湖范围。未来会加快实现“亮江工程”总体覆盖禁捕重点水域。

马毅表示,遥控无人机、无人船偷捕、GPS定位下暗网等非法捕捞“新花样”繁多,有关部门会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要防止部分人以休闲垂钓为名、行生产性捕捞之实。

“长江‘十年禁渔’,范围这么广、时间这么长,不能产生‘破窗效应’。”马毅说,“下一步,我们会推动制定全面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长效政策文件,健全禁捕退捕政策体系;研究制定跨部门跨地区禁渔执法协作长效机制,确保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3年专项整治行动向常态执法监管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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