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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庭审普法“两开花”

本报讯(记者 尕桑才让)“乐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该庭审现场以巡回法庭的形式,搬到了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羊圈村村委会的大院内,引来了不少村民驻足旁听观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2月2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醉酒驾驶“五菱牌”轻型栏板货车,沿西宁市城中区海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百韵华居”小区北门处时,与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剐蹭,造成一起致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还查明,2022年12月李某就曾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官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活动,审判流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经过四十分钟的庭审,被告人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犯罪情节,法官当庭宣判,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酒驾、醉驾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向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法院干警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向旁听庭审的群众发放有关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资料,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种类、惯用手法及防范常识,并向他们传授反诈小妙招。

此次巡回法庭走进乡村,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感受法治,让群众更深刻地认识到酒驾的社会危害性,对机动车驾驶员敲响了警钟。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杜绝酒驾、醉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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