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宋吉萍)今年以来,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以推动“乡村振兴产业提效年”活动为抓手,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整改等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县乡村振兴稳步推进保驾护航。
聚焦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部署和县委相关要求,民和县主动谋划,整体推进,制定印发《民和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等方案,将村干部履职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项目建设、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8个方面23项内容作为乡村振兴领域监督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统筹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民和县纪委监委统筹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力量,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监督,做实“一对一”驻点监督,推行“月安排月调度月汇报”制度,督促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推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为一体,实现监督全覆盖。目前,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责任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5轮次。
依照《民和县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方案要求,民和县纪委监委主动认领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配合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3个督查组,围绕作风纪律、稳岗就业、数据核查、项目推进等重点,采取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问题整改以来,印发督查通报6期21条问题,对整改工作滞后12个乡镇24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提醒谈话。
为坚持从严执纪,提升震慑效应,民和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重点关注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的“查否件”进行回头看。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责任缺失、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并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启动“一案双查”,督促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受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7件,立案6人,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1件。
同时,民和县筛选自2017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中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展板,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共有17场次13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