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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场主体总量和增量“双提升”

本报讯(记者 胡生敏)去年以来,海东市以“稳中求进”为遵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竭尽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千方百计培育新的增长点,全市市场主体呈现稳中有进、持续增长态势。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11.06万户,在全省占比达19.51%,2023年新设市场主体1.12万户,增长率21%,注销市场主体9349户,净增市场主体1846户。市场主体总量和增量两项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二。

海东市聚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将80%以上登记类型全面下放到县级登记注册窗口,创业群众登记注册业务“身边办”比例再次提升。出台惠企政策,推出《推动市场主体发展11条措施》《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三十条措施》,市场的开放性进一步提升。优化开办流程,将企业开办流程由多部门单线串联,优化为双线并联、一窗通办、一次性办结工作模式。压缩开办时间,整改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企业开办时间超时的3条问题,市场主体开办全流程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作目标已全面实现。推行简易注销,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时,实行“20+1”简易注销,“准出”办理程序更简、申请材料更少、公告时间更短、退出效率更高。

同时,聚焦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全面清理和废除26件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施公平竞争执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结商标侵权、价格违法、产品质量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24起,案值达291.52万元,罚没款405.98万元。此外,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净域”价格执法行动,清退电费、水费、物业费、停车费四项违规收费140余万元,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推动信用监管,率先在全省出台《海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等两部规定,对2.62万户企业形成全景多维“信用画像”,实施差异化监管。坚持审慎包容、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两个清单”,避免和杜绝过度执法和选择性执法,最大限度调动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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