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3-0028 海东日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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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守护一江清水出城出省

□本报记者 李永兰

画卷,铺展在河湟谷地;答卷,写在绿水青山间。进入盛夏,绿染河湟大地,海东各地处处生机盎然。

这一切都得益于海东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黄河、湟水河等重点流域的保护治理。截至去年年底,海东市已连续5年市域内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确保了一江清水出城出省。

近年来,海东市统筹安排、因地制宜、深入细致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采取现场查勘、监测溯源、制定整改方案、设置排污口标示牌和实施排污口整治项目等措施,全面完成整治和验收湟水河干流的508个入河排口,黄河干流135个入河排口已全部完成溯源、有水排口监测和95个排口规范整治,29条重点支流共358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溯源、85个有水排口监测、175个排口的规范整治。

在常态化开展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重点湖库污染防控专项检查中,完成全市30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坚决守牢水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紧盯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海东市不断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和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对湟水河流域敏感区段加密手工监测,及时开展水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每月组织开展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检查和每月1次全覆盖进、出水水质监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除日常执法外,加强对黄河、湟水河流域涉水化工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水电站、农副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涉水企业督查检查,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采取约谈、下发督办通知、行政处罚等复合措施,限期督促整改,并对有关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加强问题整改中,海东市全力推进湟水河水质恶化暗访督察反馈问题和省委湟水河专项巡视问题整改,督察反馈的超标排放、生化池死泥较多、进口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不完善、厂区运维不规范等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不断提升,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各类督查反馈剩余问题均在积极推进。

“十四五”以来,海东市累计争取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黄河流域清水河、街子河、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平安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用于乐都区雨润镇、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川乡光明村等10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通过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有效提升了湟水河及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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