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璐)近日,记者从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农房建设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高位推动、高位部署、高频调度、高效落实,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取得新进展。
海东市发展改革委严格对照《海东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及时限,畅通问题反馈渠道,高效落实问题项目会商整改机制,紧盯项目施工队伍、物资、政策等涉及项目建设的关键要素,按照“全面建设、重点突破”的原则,及时优化项目要素保障措施,清单式管理、预警式调度,切实做到节点清晰、责任到人、全天候服务保障,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由我市负责调度实施的23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0.15亿元,其中公建类项目已完工112项,整体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市发展改革委逐户制定工作举措,实地核实施工进度,压茬推进、不漏一户。从严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分析”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点对点开展施工监督、安全保障、质量勘验、人员回迁等工作,确保农房建设效率高、质量优、品质好。截至目前,我市36527户农房建设任务中,33269户B、C级农房维修加固已全部竣工验收并回迁入住,3258户D级农房重建已竣工2759户,已验收1613户,已入住1225户。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3876户中,建房安置2324户,已完工456户,已入住279户;自主购房安置的1552户,已入住606户。
市发展改革委坚持资金使用和监管并重,全面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切实做到资金从源头到末梢的全链条监督与审计。同时,严格按照统一安排、有序支出的资金拨付原则,对照项目建设进度、验收等关键要素,精简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提高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率和安全性。截至目前,我市实施的各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累计到位资金47.32亿元,已支出34.91亿元。
此外,严格落实“六有”“六到位”要求,紧紧依托“市、县、乡、点”四级点长考核评价体系,聚焦灾区群众关切,采取基层党组织每日会商研判机制,深入分析研判已回迁和未回迁群众服务保障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分类施策,持续做好安置点管理、群众回迁及生产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切实做到心为民忧、身为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