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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持续改善河湖生态

本报讯(记者 韩世伟)今年以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河湖环境监管责任,打防结合、协调联动,全县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水域岸线管控及汛期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化隆县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生态警长”协作机制,合力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河湖长和生态警长采取联合巡查、督导调研,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方式,推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治理有效衔接。8月份,河长、警长联动开展河湖巡查排查1次,河湖法律法规宣教活动2次,制止、劝解在黄河岸线保护区内野炊、露营、乱扔垃圾等40余人次,全县河流水域环境明显改善,河道防洪安全得到保障。

同时,化隆县持续开展清漂工作,指导黄河干流化隆段黄丰库区、苏只库区、公伯峡库区、康扬库区、直岗拉卡库区、李家峡库区及县管四座水库开展清理水面漂浮物专项行动。8月份,6座电站库区及4座县管水库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160余立方米,清淤黄河河道1600米。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水质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整治,有效控制了源头污染,黄河干流化隆段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此外,化隆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协调联动,以各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逐步实现绿色生态和河湖管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群众反映的在黄河群科新一村段管理范围内违规修建混凝土平台设施、修建大门、利用老旧水井偷采地下水等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连日来,随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开展,黄河干流化隆段、黄河支流河道、山区河道生态环境显著变好,水质水环境明显改善,黄河化隆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县管河道水质也持续稳定达标,全县河湖生态环境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携手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化隆正在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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