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公布。2025年开始,基本医保参保政策将迎来新变化。具体有哪些举措?
参加基本医保有哪些重大利好?
一是“放”。即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提出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二是“扩”。即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
三是“提”。即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四是“奖”。即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五是“便”。即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在基层落地。
家庭共济扩大至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都能用
在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中,不仅延续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还将共济的范围从原先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扩大到近亲属。
文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仅如此,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还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
另外,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今年年底前将力争实现所有省份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共济,明年将加快探索推动跨省个人账户共济。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但是卡(码)不能共用。
连续参保、零报销都有激励
为了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指导意见》重点提出,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设置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鼓励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每年分别可以奖励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提高额度每年最少可达到2000元。
指导意见提出,基金零报销激励,奖励的是当年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的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即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报销,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的医疗费用,才能在下一年享受报销激励。基金零报销激励每年可以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大病保险奖励额度,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为什么连续参保激励、基金零报销激励奖励的是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因为对参保群众来说,大病是最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每年都可以享受增加后新的大病保险额度,等于每年额外获得超过2000元的大病保险保障额度。使用了大病保险的奖励额度后,零报销激励额度才会清零,重新计算。
放开基本医保参保户籍限制,就近享受医疗服务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指导意见》明确,将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更多在基层落地。
同时,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 (来源:《民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