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晖)近年来,海东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强国强军观念,坚决扛起双拥工作政治责任,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结合全市财力情况,在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时,对双拥工作相关经费优先考虑,确保双拥工作经费安排足额到位,在财力上为国防和军队创立及优抚安顿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结合海东市发展实际,市财政部门全力做好上级专项资金及本级专项资金争取工作。2022年财政支持双拥工作上级专项资金1.31亿元,市本级安排支持双拥工作资金1304.13万元。2023年上半年争取专项资金1.48亿元,市本级安排支持双拥工作资金1668.81万元。资金使用于军转干部人员补助、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贴、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民兵补助、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军分区各项工作经费等。对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时给予资金保障,加快办理资金审批手续,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外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推动全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市财政部门将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全力支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2023年建议市政府为海东市创建第十二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届中考评工作安排经费70万元。
同时,市县区财政部门结合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强化资金监管,监督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严禁“搭车”用钱及挪用、挤占和浪费等情况发生,确保了支持双拥工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