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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海东市城镇燃气配气 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青海省价格听证目录》有关规定,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3年9月中旬召开海东市乐都、平安、互助、民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47人,其中:消费者27人、经营者代表3人,专家、人大、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17人。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二、听证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代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邀请。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一)海东市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时间保障;

(五)同意向社会公开个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发展改革委报名(节假日除外),地址:市政府院内4号楼4501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到海东日报通知公告“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海东市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中下载),并附身份证扫描件一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13931605033@139.com。

咨询电话: 0972-8612403

联 系 人: 赵亚飞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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