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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李晓娟 通讯员 李进祺)今年以来,海东市乐都区纪委监委自觉担负起护航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作风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乐都区制定《乐都区纪委监委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乐都区纪委监委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八大监督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5方面18条重点整治内容和8方面25条监督内容,从安排部署、组织谈话、自查自纠、线索受理、起底排查、督导检查、审查调查、警示教育和总结提升9个方面细化具体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推进。

聚焦关键环节,结合成效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乐都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加强对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对阶段性整改排名靠后的4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对整改缓慢的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整改进展缓慢、工作作风不实的60名驻村工作队队员和村干部进行工作约谈,对7人进行谈话提醒。制定《乐都区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分工方案》,4个督查组围绕脱贫人口收入核算、系统录入等内容,监督检查9个乡镇33个村160户,梳理归纳问题44条。制定《关于对国家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调度工作的通知》,2个专项督查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监督检查9轮次,发现反馈问题270余条。

聚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对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60余个项目,从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项目效益发挥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定《乐都区“村财乡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在“村财乡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建立“六查六看”工作机制的通知》,组织召开座谈会议1次、区级层面业务人员培训班1期、乡镇层面培训班20期,书面听取工作汇报1次,阶段性自查问题131条,制定整改措施144条。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乡村治理,督促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核查国家和省级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9900余个、违建别墅图斑3个、涉及土地问题1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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