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璐 通讯员 陈延浩)记者从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今年以来,海东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节能工作方面,印发《海东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2023—2025年)》,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明确重点领域、行业、环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方向,压实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主体责任,提出组织实施十大节能减排重点任务,加快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制定全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强化目标责任,明确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节能能效、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等一系列措施。
提升节能降碳基础能力方面,强化产业政策刚性约束及环评、能评的源头把控作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将节能降耗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年内,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完成红狮硅基新材料、青海鑫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批复;市级完成昱青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色有机肥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同时,认真开展“十三五”以来批复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18个项目中5个项目已完成验收。
工业领域方面,对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推进青海荣鑫利冶炼有限公司铁合金矿热炉节能减排综合技改及余热发电、民和天利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8500千伏安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盛基硅业有限公司水循环改造等8个技改项目实施。推荐我市行业领先、节能领跑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青海省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进一步推动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降低工业能耗,推进全市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优化能源结构方面,进一步落实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在农村地区科学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作,在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优先实施气代煤工程以乡镇(街道)为中心向周围村(居)辐射推进,在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电代煤等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实现清洁取暖与传统取暖平稳接替。同时,围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持续优化能源结构,4月26日,化隆回族自治县25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标志着海东市在“十四五”新能源项目、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发展踏出了重要的一步,项目并网后预计年均发电量3.6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1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5.7万吨。
交通运输方面,大力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清洁低碳型交通工具,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十四五”以来,修建平安高铁新区、乐都客运站、乐都汤官营3处充电站,安装110台充电桩,购置315台新能源电动客车,逐年清理淘汰现有燃油和天然气客车200余台,走上了一条绿色环保、服务“双碳”的发展之路。截至今年6月,全市城市公共交通中新能源车占比达39.8%。
农业农村方面,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残膜回收、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工作。开展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重点项目,持续推进饲料化、肥料化利用。截至6月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86.9%,残膜回收工作超额完成,完成率100%。有力有序在全市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现已建成乡镇垃圾填埋场33个,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实现全覆盖。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改进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20.9%。
公共机构方面,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节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快推进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约型机关评审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累计建成节水型单位134家,完成创建总数的40.4%;建成节约型机关79家,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累计建成节约型单位247家,完成创建总数的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