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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级法院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法庭

本报讯(记者 郝志臻)人民法庭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院”,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肩负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职责。2023年以来,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专业化法庭建设,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海东经济社会发展。

海东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中心,创新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模式,打造“法官+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联动解纷机制,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变被动收案为主动调解,发挥“驻村调解室”“老刘调解室”作用,打造“无讼村示范点”,并成立“互助县人民法院法官进社区联络站”“互助县油嘴湾景区旅游纠纷联动调解中心”“互助县北山景区旅游纠纷联动调解中心”,通过各种举措,实现简单纠纷现场受理、现场调解;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人民陪审员转任专职调解员,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创建诉前调解团队,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打通各类纠纷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渠道,完善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引导更多解纷资源向纠纷前端化解汇聚,将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平安区人民法院着力加强诉源治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设立“理”法官驿,受理河湟新区的诉讼及诉前调解案件;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措施,不断促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发出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令》,能动发挥法庭查明案件事实的实质功能,将诉讼当事人本人到庭制度转化为司法实践的有益尝试,有效化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本人不到庭、事实说不清的难题。

近年来,海东市两级法院不断拓展巡回审判工作范围,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期间,化隆县人民法院发挥“拉面法庭”品牌作用,设立“拉面经济云端诉讼服务点”,为当地的化隆拉面创业者、经营者及务工人员提供远程诉讼指导、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辅助、线上调解、网络开庭、判后答疑、保全办理、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各项服务,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诉讼服务线上线下结合,实现网上信息技术服务与窗口传统服务的无缝对接,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效率,加强专业化法庭建设。乐都区人民法院在碾伯人民法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集中管辖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辖区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将高庙人民法庭打造为家事审判示范法庭,将汉庄人民法庭打造为审理涉企业纠纷的专业法庭。同时,提高法官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熟练程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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